2018年,我校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商务英语(含国际商务方向)等3个专业需要开展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评审工作,根据省学位办和学校文件精神,就此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建组织领导
各相关学院应于2017年9月成立迎评领导小组,组织评建专班,分工协作,做好相应评审指标的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评
2017年11月30日前,相关学院组织自评,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撰写《XX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报告》,对照填写《XX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指标体系评分表》(自评),制作专业汇报幻灯片,收集、整理评审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预评检查
2017年12月30日前,由评建办牵头,组织校内专家对各专业自评情况进行检查。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2018年3月15日前,评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按专业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首先对于每个专业组织一个专家组,依据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通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通讯评审结果是“优秀”、“合格”的申报专业,不再进行实地评审,直接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申报专业,由评建办再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论证,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意见和建议,并确定是否同意推荐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专业,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18年3月30日前,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同意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三)公示及上报
2018年4月10日前,各部门将根据学位委员会意见修改《专业简况表》并提交修改后的电子文稿至评建办,由评建办组织公示,并向省学位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
三、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事关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大局,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3.该项评建工作时效性、规范性要求高,请参评学院务必按照排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教务处
评建办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