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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关于成立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式文件)

2017年06月14日 09:06

广州航海学院关于成立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首批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的准备工作,经2015年12月25日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成立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王舒平

副组长:苏曙 戈飞平 袁炎清 毕修颍 林敏

成员:朱怡权 钟碧良 苏万春 王新辉 李永生

徐曼平 陈雪芳 胡命杰 刘晓芸 贾文武 张建平 王宏伟 黄 毅 肖亚玲 尹伶俐 程 倩 蔡业颍 陈少平 陈卫伟 何杰

领导小组下设迎评办公室,设在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迎评办公室成立材料组、首批本科专业迎评组、自评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协调督办组、宣传组、学生工作组、接待组等7个专项迎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内部成立部门迎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材料组

组长:朱怡权 王峰

副组长:朱建芳 沈伟林 罗振林 陈立

成员:评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评审指标体系及支撑材料建设任务单位(见评建任务分解表)的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各项上报评审材料、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的撰写,负责制订《支撑材料目录》及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材料工作的具体分工: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的所有上报材料、自评报告、校长报告(含PPT演示稿)及其支撑材料;海运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船舶工程学院分别负责所属受评专业的所有上报材料(含专业汇总数据库)、自评报告及其支撑材料;教务处负责学校有关学士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的制订及文件汇编工作。

二、 首批本科专业迎评组

接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的海运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船舶工程学院分别成立本学院迎评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迎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负责上报评审材料和填报数据及其支撑材料的审核工作。各学院分别按照受评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分设工作小组。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于2015年12月20日以前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备案。

按受评专业分设的5个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的评审指标建设和各项评审材料(含支撑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数据填报工作。

三、自评专家组

组长:袁炎清

副组长:朱怡权

成员:校内外专家(学校聘请)。

职责:对于学校评建工作予以指导,分阶段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四、协调督办组

组长:胡命杰

成员:校办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协调、督办迎评工作中一时难以落实和完成的有关事项。

五、宣传组

组长:陈雪芳

副组长:王宏伟 卢良彥

成员:宣传部、现代化教学中心、评建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编写学士学位迎评工作宣传手册、建立评建工作网站,做好迎评的宣传发动及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学校良好的迎评氛围。

六、学生工作组

组长:贾文武

成员:学工处、相关二级学院等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做好学生参与迎评工作的宣传发动及参与座谈学生的培训及组织工作等。

七、接待组

组长:胡命杰

副组长:陈卫伟 何杰 王宏伟 黄毅

成员:校办、后勤处、保卫处、现代化教学中心、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具体负责迎评的接待、校园环境卫生和保安工作,以及评审会场布置等工作。

八、各相关部门内部成立部门迎评工作小组

凡直接涉及到迎评有关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如党办和宣传部、校办、教务处、科研处与装备处、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现代化教学中心、质管办、学工处、团委、思政部、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都要成立部门内部的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完成有关评审指标的建设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其他相关迎评事项。

各相关部门工作小组名单于2015年12月30日以前报学校迎评工作办公室备案。

广州航海学院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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